江苏省公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 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
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计划分三类。第一类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(即国家专项计划),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,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“211工程”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院校承担,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、甘肃等10省区,招生范围不涉及我省;第二类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(即高校专项计划),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,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%,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(区、市)确定;第三类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(即地方专项计划),由各省(区、市)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,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%,实施区域、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(区、市)确定。
根据教育部规定,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,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、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。考生的考核录取管理工作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,具体要求考生可登陆招生院校网站,查阅院校招生简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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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
文章来源:admin 点击数:2431 时间:2015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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